電池廠商什么情況下需要重新做UN38.3?可以來電4008-707-283聯(lián)系我司環(huán)測威檢測了解詳情。許多電池制造商因市場需求對已有的電池型號進行優(yōu)化后,對是否需要重新做UN38.3感到疑惑?下面就和環(huán)測威小編一起來看看吧。
UN38.3,代表聯(lián)合國《關于危險貨物運輸?shù)慕ㄗh書試驗和標準手冊》第38.3節(jié)規(guī)定的,有關鋰電池運輸危險性分類的一組試驗,是鋰電池和含鋰電池類貨物能夠安全運輸?shù)那疤釛l件,是鋰電池行業(yè)運用最廣泛的標準之一。
1、電池芯或電池組如在以下方面與試驗型號不同,應視為新的型號,需重新進行必須的試驗:
對于不可充電的電池芯或電池組,陰極、陽極或電解液重量的變化超過0.1g或 20% (以較大者為準);
對于可充電的電池或電池組,以瓦特/小時表示的標稱能量變化超過20%,或標稱電壓增加超過20%;
可導致任何試驗不符合要求的變化。
2、可能被視為與已經(jīng)過試驗的型號有所不同的改變,如可能導致任何試驗結果不符合要求的改變,此種類型改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:
陽極、陰極、隔離層或電解液的變化;
保護裝置的改變,包括硬件和軟件;
電池芯或電池組安全設計上的改變,如排氣閥;
元件電池芯數(shù)量的改變;
元件電池芯連接方式的改變;
對于按照T.4以小于150 gn最大加速度進行試驗的電池組,可對T.4試驗結果產(chǎn)生不利影響并導致失敗的質量變化。
UN38.3檢測報告辦理所需資料
1、申請表;
2、委托書、鋰電池運輸聲明及隨機文件填寫;
3、電池規(guī)格書;
4、包裝圖片(外包裝圖片,打開外包裝圖片,內(nèi)包裝圖片);
5、檢測樣品(樣品銘牌上需要有型號、電壓、容量以及瓦時值,且須跟出貨運輸時的電池保持一致);
6、電芯規(guī)格書。
如果需要出貨物運輸條件鑒別報告書(空運/海運),則還需提供以下資料:
(1)委托書和運輸聲明等相關資料;
(2)包裝圖片(外包裝圖片,外包裝打開圖片,內(nèi)包裝圖片)。
注:不同運輸模式電池/電芯額定能量wh的大小,決定了是否需要使用UN箱和對應的重量上限。
UN38.3測試周期需要兩周左右,如果需要整套資料(包含UN38.3測試報告,摘要,SDS,海運/航空鑒定書)則時間需要3-4周。